主页 > 种猪技术 > 种猪育种 > 种猪淘汰与更新的程序化管理
作者:佚名来源:猪友之家时间:2014-09-21 10:59点击:次
种猪是养猪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矗种猪的淘汰与更新是养猪生产的重点环节,需要正确把握、科学管理,才能使生产良性循环。随意性、盲目性操作只会带来损失。本文结合生产实际提出种猪淘汰更新的管理原则,供业界同仁参考。 1 种猪淘汰与更新的概念 1.1 种猪淘汰 淘汰的本意是:用水洗净杂质;留下好的、去掉不合适的、保留合适的。种猪淘汰:意即将生产性能低下的、老弱病残的种猪处理掉,不用于再生产的过程。 1.2 种猪更新 更新的本意是:指除旧布新或改过自新,可引申为去掉旧的、换成新的。种猪更新:意即去掉不符合生产需要的性能差的种猪,更换(补充)新的符合标准要求的种猪。 2 种猪淘汰与更新的意义 1)种猪是养猪生产的基础,其群体需要保持合理的年龄胎次结构,才能为优质高产创造条件。种猪群不及时淘汰更新会造成资源配置的浪费,导致生产成本的上升和经济效益的下降。 2)科学合理地淘汰更新种猪,有利于生产计划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持续稳定地发展养猪生产。在市场行情不好,养猪效益处于低谷时期或预计低谷期来临之前,可加速淘汰更新,适当增加淘汰更新比例以调节生产量,减少亏损。 3 种猪淘汰的标准 种猪淘汰不能盲目随意进行,应严格遵循淘汰标准,坚持做好现场检定,分周分月有计划地均衡淘汰。对种母猪最好是在每批仔猪离乳时检定一次,保持合理的年龄及胎次结构。对种公猪根据种用性能(如配种能力、精液质量、体况、年龄、健康状况等)随时进行检定,决定是否淘汰。无论淘汰种公猪还是种母猪,都必须考虑保持生产的良性循环,其淘汰的速度、节律要合适,这是基本原则。 3.1 种公猪淘汰的标准 1)公猪连续6周以上精液检查不合格(如射精量少、精液密度低、死精或畸形精子数多)的,或有其他异常的应予以淘汰。 2)患过猪流行性乙型脑炎、布氏杆菌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久治不愈的应予以淘汰。 3)患有严重肢蹄病难以康复的、不能站立运动的应予以淘汰。 4)后备公猪有生殖器官缺陷(如阴茎弯曲、包皮过长)而又不能通过手术矫正的应予以淘汰。 5)后备公猪超过10月龄仍然不能配种和正常采精的应予以淘汰。 6)一般种公猪连续使用3年以上的,用于人工授精的种公猪使用2年以上的应予以淘汰。 7)因其他原因而失去种用价值的公猪应予以淘汰。
责任编辑:王妍琪 猪e网--种猪引种直通车:http://mikecrm.com/f.php?t=LeKH5H 在线填写问卷,我们将为您推荐优秀种猪企业。 |